通知公告
各系、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教材管理办法》(内鸿院发〔2022〕53号)相关规定,经课程组申报、各系(部)审读、学院教材工作委员会审议,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选用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实名反映。
电话:教务处教研科 0471-3697317(工作日8:10-17:30)
现场反馈:崇德楼教务处814室
教务处
2024年12月25日
财会系.xlsx
公共教学部.xls
工程管理系.xlsx
教育系.xlsx
经济管理系.xlsx
外语系.xlsx
艺术设计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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