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毕业实习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实践环节,为规范和加强实习过程的组织与管理,进一步提高实习质量,确保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院内鸿院发[2023]58号文件规定,联系财会系的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实习目的
通过实习,为了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培养调查研究的能力,巩固专业理论和提高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打好基础,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为就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制定实习方案,明确实习内容和实习流程
(一)各教研室根据本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实习方案,明确实习大纲和实习流程。
(二)各教研室制定实习计划,每年六月底前,编制下一年度实习计划,一式两份,经教研室主任审定后,上报教务管理办公室。
(三)系主任批准实习计划,提前一个学期下达各班及指导老师。执行计划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实习时间及实习地点,须书面说明原因。经系主任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各教研室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在实习前一学期末确定指导实习教师名单。
(五)辅导员做好实习动员工作,明确实习要求、时间。
(六)完成毕业实习各项任务,做好实习总结工作。
三、明确实习职责范围
(一)毕业生实习领导小组。财会系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由系主任、教学管理干事、学生管理干事、各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及助理组成,负责全面领导本系的毕业生实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实习方案,对毕业实习提出了具体实习内容和要求。确定实习指导教师,组织实施实习计划。
2.部署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检查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3.开好实习前师生动员大会,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实习前要集中培训,对实习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集中开展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工作。
4.对外地实习人员,应派有关人员提前到实习场地做好实习师生食宿交通等生活方面的准备工作。
5.检查实习效果和质量,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6.用好实习经费。
(二)教研室职责
1.各教研室依据实习大纲的要求并结合实习单位实际情况编制《毕业实习实施计划》,报教务管理办公室汇总,经系主任批准后,于实习前下发给学生。
2.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写出实习工作总结,报教研室,教研室要做好本专业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和实习的总结工作。
(三)指导教师职责
1.做好毕业实习准备工作,按要求制定毕业实习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
2.实习中了解掌握、记录和检查学生每日出勤情况、实习周志完成情况,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报告,记载实习生的工作情况及表现,随时掌握学生的实习进度和实习动态。
3.实习指导教师应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到实习单位进行实地走访,深入了解学生实习情况,与实习单位配合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
4.指导实习期间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应经系主任批准,并指派其他教师顶岗。
5.实习结束时,根据学生的实习签到、实习周志、实习报告及实习期间的表现等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考评,并为实习生填写实习指导教师评语。
6.做好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及实习总结工作。实习结束前,指导教师督促学生认真填写《实习报告手册》,返校后,认真评定实习成绩,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评定占30%,实习指导教师评定占70%构成。
(四)辅导员职责
1.做好实习前的教育工作,开展主题班会,宣讲毕业实习安排,明确实习内容和要求,学习有关实习文件精神,要求实习生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
2.在实习期间,经常与本班实习学生进行联系,要全面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与安全状况,并经常对实习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及时掌握学生实习动态,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学管汇报。
3.下发《专业实习报告手册》、《实习周志》、《指导教师实习过程记录表》等实习相关文件资料。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凡是有正式学籍的学院本、专科学生,必须参加专业实习,因故未能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合格者,必须补修或重修。毕业时,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得毕业;
2.遵守学院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实习的各项规定,服从实习指导教师、实习单位领导的指导;实习中若有不服从领导,违法乱纪、损坏公物、打架闹事者,指导教师可根据所犯错误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影响大小等,予以批评教育,并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注意文明礼貌和仪表,虚心向他们学习;
4.实习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在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工作岗位,更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因病不能坚持实习者应持旗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辅导员和实习指导老师同意,报系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离开;
5.实习生在实习期间与辅导员至少每半个月联系一次,汇报自己的实习情况。班主任要认真做好实习跟踪管理记录;
6.实习期间,学生需要认真完成实习任务,认真填写《专业实习报告手册》、《实习周志》、《指导教师实习过程记录表》。学生每周撰写实习周志1篇,每篇字数300字左右,并以电子版的形式交予实习指导教师。
7.实习结束时每人提交一份实习总结报告。实习总结报告应包括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资料的综合整理与论述、实习收获及对实习工作建设性意见等。
四、实习场所和实习方式
1.建立产教融合的实习基地。实习场所应满足实习大纲要求并力求相对稳定,且应具有专业基本对口,安全生产,技术先进、管理比较规范,对学生实习比较重视的单位组织实习。
2.实习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场所实际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可集中整班进行,也可分散进行。对于分散进行的实习,各教研室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习要求和监督检查,不能放任自流。
五、加强实习基地建设
财会系与不同行业单位签有长期合作协议的校外实习基地,满足毕业生实习需要,且在在会计、税务实践、财务管理、审计等方面开展广泛和深入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和学生实习工作。
六、实习经费分配
根据学院实习管理办法,财会系制定实习专项经费分配办法,专业用于实习指导教师指导费。
财会系
2024年6月30日